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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遗保护需重振手工生产和激活民俗

    来源:宁津县文化馆 日期:2014-07-04   阅读:528  次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有两个非常重要或者带有基本策略性的问题值得思考。一个是生产方式问题,另一个则是民俗问题。 ”在630日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主办的高端文化艺术讲座之中华文化传承学术讲论会上,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研究生院院长吕品田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吕品田认为,一种物质文明的形态有自己的生产方式,一种文化形态也有自己的生产方式。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在手工生产方式下产生的,所以在今天大工业生产方式一统天下的语境下,非遗保护一定要深入到生产方式这个基础层面,否则我们的非遗保护是不会有前途的。

    “与大工业生产方式相比,手工生产方式的最大特点是工具在手、功力在身,整个技术本质是和人的生命一体化的,正是这种技术本质决定手工生产方式造就了文化的差异性,而非遗保护的核心就是要保持不同文化形态、不同文化表现形式的差异性。 ”吕品田认为,重振手工生产方式不仅在于手工技艺本身具有作为技艺的价值,而且可以为非遗保护造就一种现实基础,同时手工技艺的振兴可以在社会、政治、经济等领域带来广泛效益。比如说,手工生产可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扩大就业机会;可以充分发挥地方人文资源优势,开发文化经济;可以造就丰富的人文景观,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可以满足个性化需求,消解炫耀性消费,更好地满足人们对个性的诉求,等等。

    吕品田表示,文化真正的主体是大众,是老百姓,文化的发展靠的是一种自发的力量,而这种自发的力量、自发的节奏、自发的时间表、自发的理由,都来自民俗,所以,我们今天在开展非遗保护的时候,要大力激活民俗。

    “民俗机制是非遗保护的切实保障,如果没有民俗习俗和相关的节日,保护民族文化就会落空,就会成为一种无土栽培和温室培养。所以在我看来,今天文化建设的重心要下放到社会基层和民间,要激活乡土社会的民俗,靠民俗机制和民众的自发力量,来实现民族文化的创造性复兴。 ”吕品田认为,只有当民俗活跃起来了,我们也就不用担忧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生存和发展问题。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应该是一种怎样的状态,不是专家学者可以去设计的,因为文化的创造主体是老百姓,他们懂得用怎样的形式来表达。但我们要有这样一种机制,通过这种机制把核心理念守住,只有这样,我们的文化才能呈现出面向未来、生机勃勃、生生不息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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